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黔财资[2016]1号)“各单位法人代表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负责人,各部门和单位要建立由资产、财务、纪检、人事、基建、后勤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和实施本部门、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为了保证我局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局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高 弟
副组长:刘 毅
成 员:王 健、王义文、隆 云、徐 霆、朱月娥
局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资产清查办公室,地点在局计财处
主 任:王 健
成 员:王春红、赵 芳、冯义华、冉 波、赵寿祥、马 鲲
局资产清查办公室负责资产清查的日常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