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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职工支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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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干部职工:

为充分展现干部职工顾大局、比奉献、讲文明、扬新风的良好形象,更好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汇集智慧参与单位驻地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助推我省全国文明城市以环境新面貌、文明新风尚、精神新状态、思想新自觉和城市新进步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遵德守纪,争当文明风尚践行者。要崇尚社会公德,自觉遵守公共秩序,维护公共环境,爱护公共设施;要坚守职业道德,做到爱岗敬业、廉洁奉公,热情服务、礼貌待人;要弘扬家庭美德,做到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邻里互助、勤俭 持家;要涵养个人品德,做到遵纪守法、崇德向善,说文明话、 办文明事、做文明人。

二、热心公益,争当文明风尚倡导者。要积极参与社会公益 事业,身体力行、以身作则,主动投身疫情防控、社区服务、环境保护、扶弱助残、文明劝导等志愿服务活动,示范带动身边人积极践行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购物、文明养宠、文明上网、 文明餐桌等文明理念,培育健康向上的社会风气,为文明城市创建“添砖加瓦”。

三、大力宣传,争当文明风尚传播者。要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遵守《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积极宣传文明城市创建知识,打造“人人参与、人人奉献、人人共享”的良好格局。要敢于制止乱闯红灯、乱穿马路、争抢插队、大声喧哗、损坏公物、随地吐痰、乱扔乱放、乱停乱摆、乱圈乱占、乱搭乱建等不文明行为,弘扬知荣辱、守礼仪、促和谐的文明风尚。


来源:省精神文明办、省直机关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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