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煤田地质局关于印发 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1-01 15:50 字体:[]

省煤田地质局关于印发

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现将《贵州省煤田地质局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附1:

贵州省煤田地质局防治“吃空饷”

问题长效机制实施方案

为严防“吃空饷”问题复发新发,堵塞蚕食财政资金黑洞,根据人社部规〔2016〕6号和黔人社厅通〔2017〕25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禁瞒报、漏报、错报各类“吃空饷”人员;坚持自查与核查相结合的原则,通过自查,完善台账,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坚持从严查处的原则,对查实的“吃空饷”人员“零容忍”;坚持清理与健全制度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清理,查漏补缺,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建立长效机制。

二、防治范围、对象和方法

(一)防治范围

全局在编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和遗属。

(二)防治对象

1、在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但从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2、因请假、因公外出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或因旷工等原因,按规定单位应当与其终止人事关系,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3、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

4、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当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6、隐瞒事实、虚报人员编制或实有人数套取财政资金的。

7、其他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三)防治方法

此次防治工作分为自查自纠、集中核查、整顿规范三个阶段。

1、自查自纠阶段(8月1日一9月30日)。各单位要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自查。一是要结合本单位工资表、花名册、考勤记录等相关信息,摸清底数,认真登记;二是要对家居外地的离退休人员和遗属进行调查。对查出的“吃空饷”人员,由所在单位负责清退已领取的工资和补贴,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要写出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自查结果在本单位醒目位置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

2、集中核查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局将深入各单位进行核查,抽查有关单位,按照编办数据库实名制信息与单位实有人员相对照,财政核拨工资花名册与单位实有人员相对照,单位实有人数花名册与考勤登记表相对照的办法,坚决纠正违规行为。

3、整顿规范阶段(11月1日至11月20日)。核查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对核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重点解决本单位在人员管理上出现的各种问题,拿出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并将工作总结报局人事处。局人事处根据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汇总后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单位责任。各单位要将防治“吃空饷”问题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范畴,把开展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工作摆上重要日程,要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和政策观念,切实加强领导,组织开展好各个阶段的工作,研究和解决防治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使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各单位人事、财务、离退休管理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实行“三公开一监督”(即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监督)。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对清理结果负总责。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以这次防治工作为契机,严格人员日常管理、严格工资发放管理和严格离岗人员管理,严肃编制、人事纪律和财务管理,本着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加强考勤管理,及时掌握人员变动等情况,及时到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办理各种手续,凡调入、调出、辞职、辞退、开除或录用到新单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将工资关系留在原单位,单位必须在1个月内到省编办、省人社厅办理相关手续,理顺编制和工资关系;凡被审判、检察、公安、国家安全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的,要按规定对其工资待遇进行处理;及时核减在职死亡人员的编制、工资关系;核减离退休死亡人员的离退休生活费;及时核减不符合遗属补助条件人员的遗属补助等,坚决杜绝“吃空饷”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