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局党建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19-02-26 10:47 字体:[]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局党建工作的意见

(贵煤地党发﹝2019﹞11号节选)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围绕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这条主线,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履行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着力推动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全局工作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政治建设,牢牢把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

1.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调推进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人才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自觉抵制商品交换原则对党内生活的侵蚀,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3.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及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关重要情况,要按照要求及时向局党委报告。各单位每年要结合民主生活会、述职评议、年度考核等工作,向局党委报告领导班子履职情况,领导班子成员要做出述职述廉报告。

4.发展积极健康的政治文化。大力倡导和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的共产党人价值观,自觉践行新时代贵州精神,严格思想教育,严格管理监督,严格执纪问责,加强党员干部党性锻炼,培育良好政治生态。

5.加强党对群团工作的领导,把党的中心工作落实到群团组织活动之中。对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建议。

二、强化思想建设,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工作全过程

6.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教育引导全局广大党员干部,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思想之基、行动指南,深学笃用、知行合一,自觉成为新时代理论的实践者和传播者,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7.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围绕“地质立局、科技兴局、人才强局”战略目标,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为经济发展提供强大支撑,在全局凝聚起齐心协力、勠力前行的发展共识和攻坚克难、砥砺奋进的发展合力。

8.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强化对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提高处理意识形态重大问题的能力,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弘扬社会正气,唱响时代旋律。

三、强化组织建设,筑牢改革发展稳定基础

9.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将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全面深入抓好基层党建工作。建立主体明晰、责任明确、有机衔接的党建工作机制,通过细化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具体人、具体事,层层传导压力,确保责任落实。

10.始终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与全局中心工作结合起来,着力提高经济效益、增强经济实力,实现地质经济健康稳定的发展。

11.提升基层党支部组织力。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大力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统筹抓好离退休党支部建设。

12.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突出政治标准,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要求,选优配强各基层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优化班子结构。各单位务必要配齐配强党务工作队伍,确保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有专人负责,不打折扣。

13.积极推进选人用人制度创新。根据改革发展需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结合干部队伍实际,创新选人用人方式,大力培养选拔年轻干部,解决好干部队伍老龄化问题。严格执行干部任职交流制度,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促进干部队伍血液良性循环,增强干部工作活力。

14.抓好干部教育和管理。从严教育好党员干部,注重加强党性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注重加强法治教育,引导干部依法办事;注重加强廉洁教育,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拒腐防变的思想。

15.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把发展党员质量关。重视在优秀青年职工、生产一线职工中发展党员,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计划性,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四、强化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16.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各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和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等精神,持之以恒整治“四风”。

17.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把党风廉政教育贯穿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评价、管理监督等环节,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为改革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

五、强化纪律约束,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18.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各单位党委(总支)要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纪检监察能力建设,履行好监督责任。

19.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过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基层组织,贯穿于各项工作全过程。

六、强化党建引领,扎实推进改革创新发展

20.切实推动改革发展。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促进单位持续健康发展。坚持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谋发展,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工作,让职工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切实做好维护单位和谐稳定,及时消除影响单位稳定的隐患。

21.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坚持党建工作与精准扶贫相结合,切实履行好轮战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选派好精兵强将参与脱贫攻坚。围绕脱贫攻坚“四场硬仗”,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强有力的技术服务和项目支持,为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献计出力。

七、强化措施保障,全面压实党建工作责任

22.强化党建巡察和考核监督。落实好巡察督办工作制度,把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作为党委(总支)领导班子巡察督办和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履行党建工作责任述职评议制度,进一步细化党建工作考核运用,实行党建工作“一票否决”制,把抓党建工作的成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23.严格责任追究。对党委(总支)及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安全、保密、稳定、意识形态等重要工作失职,未能严格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要加大问责力度,用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