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盘州市煤炭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煤炭产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商省自然资源厅、省发改委、省能源局,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盘江矿区面积3228.76km2,含煤面积为1871.3km2。矿区埋深1200m以浅煤炭资源总量为324.62亿吨,开采消耗量5.73亿吨,保有资源量318.89吨,其中:勘查区和煤矿查获资源量192.46亿吨,未勘区潜在资源132.16亿吨。区内煤层气地质丰度约3.16亿m3/km2,埋深2000m以浅煤层气地质资源量6372亿m3。
一、关于原则上一个独立含煤构造单元或一个矿区由一到两个主体集中开发,保持煤层赋存构造单元的完整性。
盘江矿区分为土城向斜、照子河向斜、平关向斜、盘关向斜、旧普安向斜、保田向斜等6个含煤构造单元;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我省煤炭资源的优化布局及合理利用,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推动煤炭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22〕16号)相关规定,下一步通过实施“六个一批”分类处置方式,以同一构造单元由一个主体企业开发为方向,有序推进煤矿优化布局及资源整合。省自然资源厅编制省级国土空间规划时将与《贵州省煤炭工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新型综合能源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等规划衔接,明确建设大型煤炭储配基地,对优化盘北国家重点规划矿区和省级重点规划矿区做出安排,盘州市自然资源部门在牵头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加强与能源部门的沟通,为相关项目落地提供空间保障。
二、关于对空间距离比较大,统一开采确实存在困难的构造单元,可综合论证,科学规划调整,合理分割,保持煤层赋存构造单元的完整性。
省直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盘江矿区煤炭资源的优化布局及合理开发,多次现场协调组织指导盘江矿区内煤炭企业规划及开发方案的编制工作,听取市、县、企业各方的意见。由属地县级人民政府对产能90万吨/年以下的煤矿开展与相邻煤矿资源整合可行性论证,按照资源最大化利用原则,推动煤矿资源整合待相关煤矿达成一致意见并征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后,根据“黔府发〔2022〕16号”文职责分工,深入实施煤矿“六个一批”分类处置。按照“整合一批,以同一构造单元由一个主体企业开发为方向,有序推进煤矿优化布局及资源整合”的要求,省自然资源厅做好采矿权注销、变更登记等相关工作。
三、关于对已批准设立的探矿权、采矿权进行综合分析,对设置不合理的进行优化布局和资源调整,尽量利用地形地貌、河流湖泊、构造单元、褶曲断层、公路(省级和高等级公路)铁路及行政区划、各类保护区(包含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湿地公园、饮用水源、水库)等进行综合论证,科学规划调整,合理分割。
省煤田地质局近几年编制完成了全省10余处矿区煤炭资源总体地质报告,其中包含《贵州省盘江矿区煤炭资源总体地质报告(修编)》,本次矿区总体规划(修编)将对盘江矿区内矿权设置进行优化布局和资源调整,贵州煤矿设计院编制的《贵州省盘江矿区总体规划(修编)》和《贵州省盘江矿区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已编制完成,由于贵州省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的调整的影响,目前待审待批。同时,《贵州省盘江矿区土城向斜羊场片区总体规划》《贵州省盘江矿区盘南背斜马依西片区总体规划》两个省级规划及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均已编制完成,即将开展审查工作。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实施的《贵州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已就“优化勘查开发区域布局”、“加强重要矿产开发利用调控”及“加强重点开采区管控”等进行了全面部署,省自然资源厅将全面督促各地落实规划管控,促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高质量发展。
四、关于国有企业现有开拓系统无法采掘的边角资源,重新纳入规划,合理开发利用。
对于相关煤矿之间的夹缝资源,地方政府可按照《贵州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保留煤矿周边零散煤炭资源配置竞争性出让工作规则》(黔煤转型升级办〔2019〕45 号)相关要求,向省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省自然资源厅将配合做好零散煤炭资源配置审查工作。省煤田地质局充分发挥局属地勘单位专业优势,做好零散煤炭资源勘查工作。零散煤炭资源成交后,竞得人应尽快完成勘查工作,依采矿权人申请,省自然资源厅按程序做好采矿权变更登记工作。
贵州省煤田地质局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