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煤田地质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为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编制了《贵州省煤田地质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需要获取贵州省煤田地质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按照本《指南》规定获取相关信息。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事项参见《贵州省煤田地质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局网站(http://mtdzj.guizhou.gov.cn/)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指定地点查阅。

(二)公开信息

1.概况信息(机构设置、工作职能、领导成员及分管工作、办公地点、联系方式、服务承诺)

2.政策文件

3.规划计划

4.统计信息

5、财政信息

6、人事信息

7、新闻发布

8、通知公告

(三)信息编排体系

信息分类 索引号 标题 生成(更新)日期 发布机构

(四)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http://mtdzj.guizhou.gov.cn/)和指定地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

指定地点为: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值班室及局属单位对外服务窗口。

(五)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特殊需要,向本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公开范围

申请公开的政府煤田相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局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二)受理机构

本局受理申请的机构为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851-84809161    传真号码:0851-84809162    

通信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阳关大道112号贵州煤田科技中心    邮政编码:550008

电子邮箱地址:gzsmtdzdxc@vip.163.com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申请的方式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 通过互联网直接申请

申请人可登录本局网站(http://mtdzj.guizhou.gov.cn/)直接填写并递交电子版《贵州省煤田地质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确认发送。

申请信息到达网站服务器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从本局网站下载《申请表》或向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向受理机构送交。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工作人员代为填写,申请人签名。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局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本局不受理通过电话等方式提出的口头申请。

(四)申请的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全部告知错漏事项,要求申请人补正,并向申请人出具回执。

本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局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申请。

受理机构对于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下列书面答复:

1.属于本局已经主动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并中止受理申请程序。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局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更改、补充。

6.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须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省煤田地质局局纪检监察室或省监察厅投诉。

监督电话:

省煤田地质局纪检监察室0851-84809173

省监察厅  0851-85892430